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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维存储(6885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瑾)

原标题:佰维存储: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瑾)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瑾)
本人作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戚瑾,中国国籍,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学位。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助理教授,2021年82025 10 9
月至今就职于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副教授。自 年 月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2 4
在本人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 次董事会。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次 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出席次数
戚瑾 4 4 4 0 0 2

独立董 事姓名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
戚瑾 2 0 1 0

独立董 事姓名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戚瑾 2 2 0
(二)日常履职情况
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任期内,我对参加的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此外,本人通过参加会议,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行业发展情况、研发进度等方面的汇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公司支持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部门和人员专门协助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

董事会秘书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获取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资源和专业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提供会议场所、资料准备等。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至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人员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陆续进行了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把控关联交易风险。本人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内部控制正常,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任职期间,不存在新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审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在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戚瑾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