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股市点评
-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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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思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1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财务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五)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1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财务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五)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