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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莱沃(688682):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原标题:霍莱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注:上述为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软件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汇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2025年度审计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扬,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鲁波,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2025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七、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八、总体评价
中汇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资质,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