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 基金谈笑
- 2026-06-30
- 4850
原标题:华菱线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6年1月14日向贵所提交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以下简称“发行申请”),并于2026年1月20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现拟变更为柳卓利、宋徐昕。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申请的原签字律师李陆欣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柳卓利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1237666,专职从事证券、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宋徐昕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900690,专职从事证券、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柳卓利、宋徐昕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柳卓利、宋徐昕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柳卓利、宋徐昕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陆欣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6年1月14日向贵所提交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以下简称“发行申请”),并于2026年1月20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现拟变更为柳卓利、宋徐昕。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申请的原签字律师李陆欣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柳卓利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1237666,专职从事证券、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宋徐昕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900690,专职从事证券、并购、重组等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与再融资业务。
柳卓利、宋徐昕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柳卓利、李陆欣、宋徐昕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柳卓利、宋徐昕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柳卓利、宋徐昕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陆欣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