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观典(6882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股市点评
- 2026-01-16
- 3331
原标题:*ST观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迎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高迎轩先生、贾云汉先生、钟曦先生通过现场列席,李炎飞先生、赵起高先生、吴建平先生、张宝元先生、朱冰女士通过线上列席;
2、董事会秘书李旭明先生、总经理程宇先生通过现场列席,财务负责人李超女士通过线上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楠、任星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高迎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高迎轩先生、贾云汉先生、钟曦先生通过现场列席,李炎飞先生、赵起高先生、吴建平先生、张宝元先生、朱冰女士通过线上列席;
2、董事会秘书李旭明先生、总经理程宇先生通过现场列席,财务负责人李超女士通过线上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66,780,412 | 81.1430 | 388,863 | 0.1891 | 38,369,538 | 18.6679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66,167,543 | 80.8448 | 836,713 | 0.4070 | 38,534,557 | 18.7482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 | 17,28 5,912 | 97.6819 | 388,8 63 | 2.1974 | 21,33 6 | 0.1207 |
| 2 | 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 16,67 3,043 | 94.2186 | 836,7 13 | 4.7282 | 186,3 55 | 1.0532 |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楠、任星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