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市点评 > 正文

泽润新能(301636):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原标题:泽润新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36 证券简称:泽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05万股,行权价格为 21.92元/股。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情况如下: 1. 激励计划工具:股票期权。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6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 行权价格:21.92元/股。

5. 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1.81万股,占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4,790.0867万股)的 3.8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2.2023年 4月 19日至 2023年 4月 29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意见。2024年 4月 30日,监事会就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予以确认并出具了确认意见。

3.2023年 5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 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 5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25年 6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股票期权,并对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前已离职员工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议案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有效期及等待期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确定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日为 2023年 5月 13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5年 5月 16日届满。

等待期满后分两批行权,每批可行权比例分别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2、1/2。行权开始日为:2025年 5月 19日,行权截止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行权期 对应 考核 年度 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B)(亿元)     的审计报告,公 司 2023年度营 业收入为 8.44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2亿 元,均达到了目 标值。满足行权 条件。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行权期 2023 8 7.2 1.1 0.99    
  第二个 行权期 2024 10 9 1.4 1.26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          
  营业收入 (A)(亿 元) A≥Am 100%          
    An≤A 80%          
    A 0%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B) (亿元) B≥Bm 100%          
    Bn≤B 80%          
    B 0%          
  确定公司层面行 权比例 X值的规 则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或 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 出现 A            
(五)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根据《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逐年组织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绩效 评价结果划分为 A+卓越、A优秀、B+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六个 档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与行权标准系数对应如下: 卓越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考核 结果 A+ A B+ B C D 可行 权系 1.0 1.0 1.0 0.8 0.5 0 数 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核,除 7 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49名激 励对象考核结 果为良好及以 上,均可行权。              
  考核 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A+ A B+ B C D  
  可行 权系 数 1.0 1.0 1.0 0.8 0.5 0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将对其相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共有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 7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万股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 56名调整为 49名。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本次行权的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可行权激励对象以及股票期权数量

序 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万股) 本次实际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股)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已获授期权的 比例
1 陈泽鹏 董事长 41.51 20.755 50%
2 张卫 董事、总经理 20.00 10.00 50%
3 王亮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20.00 10.00 50%
4 黄福灵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10.00 50%
5 支丽国 副总经理 4.50 2.25 50%
6 张浩 副总经理 4.50 2.25 50%
7 杨继华 副总经理 4.00 2.00 50%
其他人员(共 42人) 60.30 30.15 50%    
合计(49人) 174.81 87.405 50%    
3. 行权价格:21.92元/股。

4.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5.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 87.405万份全部行权,总股本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 2023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9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87.40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0日